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积金个人可以提取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积金个人可以提取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提取可以自己随便用吗?
住房公积金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只能用于住房消费。它与个人银行储蓄存款不同在于,缴存是强制性的,提取不是自由的,有一定限制条件。
具体而言,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之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由所在单位缴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并计入个人专户实行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挪作它用,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
答:可以自用
公积金提取出来后可以自用,提取公积金一般遵循先消费后提取的原则,也就是说职工要先有满足提取公积金的行为,才能够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出来后可以理解为一种补贴,不过本身也是职工自己的钱,所以也是可以自己随意用的。
个人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各地略有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以杭州为例: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富阳区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铁路职工在本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单位未安排职工单身宿舍且租赁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本省户籍);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非本省户籍);
5、享受城镇最低社会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这个现在条件放的非常宽了,以上的话还有很多条件要满足。填申请表,到单位盖章。符合条件才可以提取。现在非常简单,只需要拿着***和***去公积金中心就可以。去了之后填一份填一份承诺书就好了。
购买自住住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 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怎么提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出境定居的
购买自住住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 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怎么提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偿还购房***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 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积金个人可以提取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积金个人可以提取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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