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南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充市公积金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公积金审核办理时限具体如下:
1、受理审查:
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
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南充市公积金网上提取条件?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离本市辖区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本息的。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共同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存折)、《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
(二)其它证明材料
1、离休、退休人员应提供本人的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批复;
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合法死亡证明;
3、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登记卡及复印件;
4、调离本市辖区的,提供调动文件(复印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亲属提供司法部门开具的判决书;
7、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由房管部门签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的购房***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
8、购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产权证》(均为原件);
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
10、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的,需提供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及发改委关于集资建房的通知,同时提供单位基建账号,不得支取现金,直接转入单位基建账户;
11、偿还购房***本息的(用住房公积金担保***的除外),需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和银行***账户对账单证明。在***期限内、***本息完全清偿前,借款人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时间间隔在一年以上,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本息额。首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本息额;以后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偿还***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已用住房公积金担保***的,如需提前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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