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庆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重庆公积金提取金额规定?
重庆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规定如下:
购买首套住房、二手房、改善性住房,且已存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用于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或者支付公共部位维修等费用,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偿还购房***,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已偿还的***本息额。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实际支出。
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加装电梯费用。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使用商业***购买二手房、职工使用商业***购买二手房,产权人及配偶可以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信息的,首付款提取时间放宽至***放款后一年内。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每年可办理2次;
每次可办理的租房类目有:租房类、其他住房消费类,分别可办理的租房额度为:每月可办理租房额度上限3000元;其他住房消费每月可办理租房额度上限1000元。
请注意,具体规定可能因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关于重庆公积金提取的信息,建议前往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查阅官方网站。
2021重庆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含组合***、贴息***)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为一年的还款额,***结清后一年内仍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偿还的***本息额。
职工或配偶属于外地户籍的,也可使用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所购住房申请提取。
职工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的,在***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本息,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
职工使用商业***在重庆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相关信息的,“首”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或购房合同代替,载有***账号的还款凭据,不再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首付款提取时间放宽至***放款后一年内。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再提供增值税***或契税完税凭证。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使用《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购房合同代替。
职工办理购房、还贷等住房消费类提取时,须申报婚姻信息(提供结婚证或单身声明),用于核实职工家庭提取行为真实性。夫妻一方使用一套住房办理了提取手续,配偶使用该套住房申请提取时,可不再提供相应购房证明材料。
职工全款购买二手住房且该套房屋非家庭“首”次购房的,须持有房屋产权满半年后再办理提取手续,按照相关规定须持有房屋产权一定期限才能再上市交易的二手住房除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公积金提取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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