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积金查询,宜春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jdkaghaijdkaghai 2024-12-19 22 阅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宜春市公积金查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宜春市公积金查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官网?
  2. 宜春公积金提取方法?
  3. 宜春公积金可以在南昌买房吗?
  4. 房管局首套房怎么认定?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电话查询和进入指定网站查询和前往柜台查询。

宜春市公积金查询电话0795-12329。

网站查询网址***://gjj.yichun.gov.cn/。

携带本人***到柜台查询地址:宜春市文体路220号,电话:07953585912。内设五科室:资金管理科、信贷科、财务科、秘书科、督查科。

宜春公积金提取方法?

答:宜春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1、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章。

另: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特殊原因单位无法审核盖章的,可由中心进行核实加盖业务公章。己进入中心托管户的职工,由中心进行核实,不需填写《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交材料:职工持《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银行放款: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中。

宜春公积金可以在南昌买房吗?

根据相关规定,宜春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于在南昌购买住房。但部分情况下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即职工在异地缴纳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符合异地***条件,可申请将宜春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到南昌,并以南昌公积金作为***资金购买南昌住房。具体条件和办理流程请咨询宜春市和南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房管局首套房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首套房

以下八种情况都算首套:

1、***买过一套房,商业***已结清,再***买房。

2、***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记录,再***买房。

3、全款买过一套房,***买房。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买房。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时。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再买房。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若***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

首套房如果房人名下有一套已经结清***的住房,再次购房都将被算作首套房。尽管案例中刘女士的抵押消费已经结清,然而会在她的个人征信里被记入***记录,因此再次买房时仍然将会被算作“二套房。”

2、查询初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首套房就是受理个人初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原件、委托人***原件)。

3、首套房只要是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的,都属于初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初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初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宜春市公积金查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宜春市公积金查询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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