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省内公积金可以通用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省内公积金可以通用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省内公积金可以通用吗?
省直公积金在一个省内通用。
住房公积金不是全国通用的,只有国管公积金能全国通用。住房公积金分国管、省直和市直,其中省直公积金全省通用,市直公积金应当在本市内使用。省直和市直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的社保只能在固定的区域使用,不能跨省市使用。
省内异地公积金能通用吗?
省内异地公积金暂不能通用。
1、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缴存、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住房储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使用时免缴个人所得税。
2、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或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3、公积金***的交税金额的七成不能低于***金额。
4、只需要把该公积金账户进行迁移,即可***买房,但是要在当地的公积金账户,而且必须查证公积金是开启的状态才行。
公积金可以省内通用吗?
省内公积金可以通用。住房公积金不能在不同省份用,这个有地方差异性,但是可以转移的。现在一般省份是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互认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发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平台去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有效***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省直公积金在一个省内通用。
住房公积金不是全国通用的,只有国管公积金能全国通用。住房公积金分国管、省直和市直,其中省直公积金全省通用,市直公积金应当在本市内使用。省直和市直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的社保只能在固定的区域使用,不能跨省市使用。
四川省内公积金可以通用吗?
四川省省级公积金,在四川范围内适用公积金***的项目,申请人符合申请要求的,使用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不是四川省省级公积金,而是对应城市的市级公积金,在四川省省内非缴纳公积金城市能否申请公积金***,要看购房城市和公积金缴纳城市是否签订公积金互认互贷协议。
如果不是申请公积金***,而是提取公积金的话,外地购房需要满足相关条件也是可以提取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省内公积金可以通用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省内公积金可以通用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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