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徽省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徽省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徽省直公积金第一次提取需要些什么材料?具体流程怎样?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离职之后安徽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由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持***、***件及相应情况下应出示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提现数量较大的,由单位统一处理。
2、积金中心批准。公积金中心需自受理日起3日内结清。
3、积金发放。公积金中心直接将公积金转入员工绑定的银行账户,员工按以下顺序选择:
(1)供偿还公积金***的银行账户;
(2)社保卡银行账户;
(3)员工提供的其他银行账户。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销户提取余额
(1)离职、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安徽省直公积金缴存证明怎么办理?
公积金缴存证明可直接携带本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部分地区可直接在网上打印公积金缴存证明网上打印步骤:
1、缴存证明打印步骤
2、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个人缴存证明打印”。
3、点击“查询”,显示职工的个人信息表、个人缴存明细表、缴存证明。
4、根据需要选择缴存证明的抬头信息,选择所属省、所属城市,点击“打印”,系统提示“请注意保管好打印的个人缴存信息”,确定后打印。
5、职工可根据自身的需要,点击“个人信息表”→“打印”或“个人缴存证明”→“打印”。 委托代办: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印件、委托开具缴存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徽省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徽省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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