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2012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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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12全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2012全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2. 铁路职工因工致残待遇如何确定?
  3.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

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66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原工资***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待遇。

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浙江省高级人民***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

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铁路职工因工致残待遇如何确定?

铁路职工工伤,也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

1.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2012全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12全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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