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有哪些

jdkaghaijdkaghai 07-02 57 阅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年民法典工伤认定规则?
  2. 工伤如不认定社保有何书面才料通知?
  3. 什么是工伤事故八条?
  4. 部队当兵什么属于公伤什么不属于公伤?

2021年民法典工伤认定规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如不认定社保有何书面才料通知?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后,如果伤者的事故不符合工伤认定原则的,社保行政部门也会在60日内作出书面通知,只是在工伤认定结论书上,会写明不予认定。

劳动者对认定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劳动者可以在60天内向***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什么是工伤事故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部队当兵什么属于公伤什么不属于公伤?

认定工伤的几种情况 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导致的伤亡,应认定为工伤;但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并非由其所从事的日常生产、工作直接导致的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

2、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突发疾病造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当认定为工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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